大庆市人民政府通告!闻声勿惊!请相互告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1-09-13 14:23:00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0分,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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