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庆市税务局了解到,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享受到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
为此,大庆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将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截止日期统一由4月20日(周一)延长至4月24日(周五),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合理安排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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