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退休时所享优待
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2020-12-23 13:33:22
网友问政:
我是私企退休的,独生子女的费用在哪里领取?怎么办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如下: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有工作单位人员请向所在单位申请退休一次性补助。
问政热线:666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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