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参保人员请注意 大庆医保退休政策有调整

大庆生活网 2020-08-15 09:34:12

15年前

宋先生在我市参保了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按照当时的政策

缴满30年即可办理退休

可宋先生最近却被告知

相关政策有了调整

如果不符合条件

是无法正常办理退休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市医保局参保管理科科长王琦

给出了解释:

依据我市最新的医保退休政策

在我市市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

需要满足以下两者中的一个条件:

在我市享受基本养老退休金待遇

或者具有大庆市区户口

但宋先生是兰西户籍

并且没有缴纳养老保险

显然是不符合条件的

那么

调整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宋先生接下来又该怎么办呢?

来看看王琦科长是怎么说的:

  为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保证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合理,借鉴省内外其他地市现有做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20年7月份,我市对医保退休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在大庆市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的条件:要么在大庆市享受基本养老退休金待遇,要么具有大庆市区的户口,两者只要具备一个条件,就可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达到办理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要达到男不少于30年、女不少于25年。年限不足的,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齐。

  如果既没有大庆的户口又不能取得大庆市区的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可以一直按在职人员缴费;也可以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迁回养老保险或户籍所在地,办理医保退休;也可以把外地户籍迁至大庆市区办理医保退休。

  同时本次政策调整还放宽了外地户籍人员参加我市个体医保年龄限制,取消了体检环节。参保年龄统一为“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无论市区内还是市区外户籍人员,都不用体检了,只需进行大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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